曲靖市域社会治理系列报道之举措篇

云南网 2020-06-03

原标题:曲靖市域社会治理系列报道之举措篇 打造“法官+律师”市域治理新举措

5月28日14时30分,曲靖市律师行业协会会长陈德武带领20名律师来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组团”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要和法院“结亲”,让20名律师积极参与到案件调解中,与法官携手为平安和谐曲靖筑起“一道防线”。

当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座谈会。曲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中平,曲靖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明武、钱韦龙,曲靖市律师行业协会会长陈德武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上,刘明武宣布律师调解中心成立,同时宣布调解中心主任、副主任的任命,并为律师调解中心授牌、授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为首批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曲靖市中院人民调解室和律师调解中心正式成立,法官和律师将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建立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曲靖市律师行业协会将安排律师进行现场调解工作,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诉前、诉中调解,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曲靖中院院长袁学红:唱响曲靖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律师调解室是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积极探索尝试,律师能促使纠纷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高效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实现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决,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长和熟悉司法实务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解决矛盾纠纷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对律师团入驻表示感谢,“希望律师调解中心、律师工作室和特邀调解员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唱响曲靖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曲靖建设迈上新台阶。”

座谈会上,袁学红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曲靖市委关于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举措部署,充分认识到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治未病”与“治已病”的成本和效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彰显自身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和特邀调解员的作用。要加强与曲靖市司法局的密切合作,并与公安、妇联、人社、工会、卫生、旅委、知产局、银行、证券、期货、保险、贸促会、消保委、工商联等部门建立“三调”对接机制,形成信息互享、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互动机制。要加快和完善机制建设,全方位提升律师调解工作水平;加强沟通衔接,完善特邀调解员制度;全面推广运用省委政法委推出的“云解纷”平台;要壮大行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商会、银行业、保险业民商事调解中心和调解室的作用。要强化考核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认真总结曲靖经验、曲靖做法,擦亮亮点。同时,要强化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运用融媒体开展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有热度的宣传报道,讲好曲靖法治好故事,传播曲靖法治好声音。

曲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中平:发挥律师优势助推市域社会治理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司法局共建的律师调解室挂牌,标志着曲靖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又添新平台,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此举将整合法院及司法局现有调解资源,搭建调解平台,通过公正、高效的律师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理念,选择律师调解方式解决争端,促进纠纷多元化、快速、高效解决,为市域社会治理发挥主力军作用。”座谈会上,余中平对曲靖市律师调解中心、工作室的成立表示祝贺。

针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余中平表示,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推动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矛盾纠纷调解融合发展和广泛实践。余中平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衔接沟通和加大宣传力度。要打造过硬律师调解队伍和健全完善激励考核机制。要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基层结对共建,探索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新机制,打造出曲靖经验、曲靖模式。

曲靖市司法局副局长钱韦龙:为推广律师参与调解提供可借鉴经验

“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积极作用,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会上,钱韦龙介绍,曲靖现有88家律师事务所700余名执业律师。同时,曲靖市司法局党委、曲靖市律师行业协会党委对选派律师调解员工作高度重视,在各所律师报名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了第一批20名律师特邀调解员,并成立律师调解中心。首批20名律师入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负责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延伸服务,同时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律师以专业和中立的身份参与到调解中,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钱韦龙认为,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法治曲靖建设贡献力量。曲靖市司法局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不断总结经验,为曲靖市推广律师参与调解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和经验。

座谈会上,曲靖市律师行业协会会长陈德武表示,将着力加强律师调解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加强律师调解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加强律师调解工作能力建设,着力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优势,着力加大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引导支持,着力强化律师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曲靖权仲律师事务所丁丽娜说:“作为律师特邀调解员,在矛盾化解中我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法官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需求的多元调解方式,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曲靖发挥积极作用。”丁丽娜认为,推动律师调解制度建设,充分吸收法院以外的社会力量,这是一项便民利民的重大举措。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解决方式机制衔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律师调解员,我将珍惜机会,虚心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调解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发挥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努力促使纠纷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达成调解,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情、理、法兼顾,学习‘枫桥经验’,把化解纠纷过程变成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日受聘的律师黄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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