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保洁、消杀服务合同

博懿萱 2020-04-30

发包方: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 服务项目:XXXXXX保洁承包、消杀服务

2. 保洁区域:楼内(除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外,要求含楼道窗、门厅玻璃、消火栓箱、公告栏、门厅和大堂大理石墙面及地面等所有设施);

外围园区内公共区域红线范围内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共区域设施的清洁)

第二条 承包方式:乙方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包,其中料是指各种保洁器具、各种清洁剂、日用品、环保消杀药品、垃圾袋、垃圾车等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合同期限:XXXXX XX日至 XXXXX XX 日。

服务起始日起60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保洁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保洁服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

第四条 保洁服务标准

1. 本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中规定的保洁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保洁服务相关的行业标准。

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应达到的保洁服务标准。

4.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达到的保洁服务标准。

5.当上述标准中的某项条款有重复或不一致时,须按其最高标准执行。

第五条 保洁外包服务费

1. 乙方派出的保洁员为乙方员工,归乙方管理,与甲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人事委托代理及劳动关系,其工资、社保金、服装、福利、装备及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外包服务费用。

2. 保洁服务费总金额:人民币(大写):XXXXX元;人民币(小写):(¥XX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3.合同期内保洁外包服务费的价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费用,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费用的调整。如甲方实际保洁面积有调整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保洁外包服务费支付

1. 付款方式:甲方按下付款方式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一次。

2. 付款时间:次月15日前在扣除违约金后据实支付上月服务费(结算时须附经甲方确认的付款评估表)。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全额纳税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差额纳税),提供的发票注明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及对应税率应与本合同相符,且不得开具劳务派遣发票。乙方在XXX年XX月XX日之后需提供6%增值税全额专用发票,如乙方未能开出6%增值税的全额专用发票,乙方同意甲方在结算时扣除相应的差额费用。如甲方保洁需求有调整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XXXXXX

开 户 行:XXXXXX

账 号:XXXXXXX

甲方向以上帐户付款,即视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付款义务。

4.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XXXXXXXX

5.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规及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新开具。

甲方在支付合同价款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货物委托运输凭证、货物验收记录及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相关凭证供甲方查验,以证明专用发票的合法合规性。双方明确,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可认证抵扣的期限内,且该期限应至少还有2个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因乙方虚开、错开发票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可抵扣税款、税收滞纳金、罚款、多缴税款的利息及一切相关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低于相当于虚假、违规发票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从任何应付合同款中直接扣减,如果合同款项已支付完毕,甲方有权无限期向乙方追索赔偿金及违约金。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财务部一次性交纳人民币(大写)XXX 圆整(¥ XXXX)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质量事故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在本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财务部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款前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财务部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随时依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对乙方的保洁人员及保洁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保洁质量、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着装情况、工作计划、日常记录、消防安全等,并对发现问题做出相应处理。甲方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不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书面或口头要求乙方提高服务水平达到服务标准;乙方2次不能达到保洁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聘请第三方完成保洁服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出现紧急情况时调动乙方人员协助进行其它工作,同时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及处理紧急情况的工具。

4.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本区域内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处理方法的培训。

5.甲方对本物业范围内业(租)户提出的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有权要求乙方参与原因调查和分析;如果是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业(租)户投诉,甲方有权书面或口头要求乙方提高服务水平达到服务标准;乙方未能达到保洁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保洁服务费中扣款,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业(租)户道歉,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6.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职责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的保洁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7. 甲方指派项目的保洁服务专业负责人为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

8. 为确保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甲方要求,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相关记录样表,乙方应如实、准确、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内容。

9. 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驻甲方的保洁人员应符合以下年龄要求:男员工年龄控制在18—50岁之间,女员工年龄控制在18-45岁之间。

2.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提前10个工作日指派保洁服务现场负责人到新接管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做好接管前的准备工作,且乙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将保洁员准备到位,做好岗前培训,提前2天进场进行工作交接,确保接管后保洁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入服务项目30日内,乙方需根据甲方项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项目提供符合实际的保洁服务工作计划和方案(包括消杀计划),方案须具体明确到每月计划工作的内容,并须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以便于甲方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监管。乙方保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与甲方指派的现场管理负责人进行沟通,解决工作问题,并做书面记录。

4. 乙方应根据项目保洁实际需求建立并执行保洁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包括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签字后,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5. 乙方须给保洁人员配置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并须加强保洁人员的治安、消防及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管理要求,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在安全状态下实施。

6. 乙方每年须按时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培训计划,经甲方进行审批后,由乙方专业授课人员为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如培训计划有变动,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修改,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7. 乙方指派保洁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做为甲方项目保洁服务的现场负责人,承担本合同项下服务区域内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如发生变化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新调换的保洁负责人经培训合格已熟知岗位任职要求、岗位职责、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及应急处理流程后方可上岗。乙方现场负责人如有事外出,须经甲方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本项目。且乙方现场负责人须每月30日前上报下月的排班表报甲方备案,保洁员须严格按照排班表上班。

8. 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各岗位保洁人员的相关基本信息、人员照片及有效身份证必须报甲方备案,保洁岗位配置及服务责任区域划分,须与甲方确认并报甲方备案,如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新调换人员的基本信息报甲方备案,以确保甲方备案信息及时更新、真实有效。

9. 如遇保洁员解除合同、辞退等情况时,乙方须保证在3日内将符合甲方要求的保洁员补充到位,不得影响项目的保洁服务品质。

10. 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用工,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与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执行工时制度、加班制度等。乙方承担因违法用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与其员工劳动合同项下责任,乙方处理与其人员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

11.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担保洁人员在工作中的伤亡及其它意外事故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12. 乙方在保证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对派驻甲方的保洁员人数进行合理配置,确保满足甲方服务质量要求,如果不能达到甲方服务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增派人员。

13. 乙方须为派驻甲方现场的保洁员按季节配置服装,每个季节配置服装不少于2套,保洁人员工作时间须身着工服,且工服样式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并佩带甲方要求的有甲方名称的统一工牌,严格按照甲方的VI要求执行。

14. 乙方及其保洁人员不得私自与业户洽谈保洁特约服务事宜,不得出入业户房间,严禁动用、私拿业户物品等恶劣行为的发生,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15. 乙方保洁人员应爱护本物业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配套设备设施,须自觉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和关闭水龙头等设施,一经发现长明灯和长流水等浪费水电现象,按违约处理。

15. 乙方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应检查保洁区域内的各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包括消防设备设施、卫生洁具、门窗、地面、墙、灯具、花木等,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等现象须及时上报或拨打报修电话。乙方保洁人员在保洁过程中造成卫生洁具、地面等破坏性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

16. 乙方保洁人员须爱护并按操作规程使用甲方提供的保洁设备,并保证在交回时完好,如因操作不当或破坏性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及更新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7. 乙方不得在保洁物料的储存间和库房或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饭锅等,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如因此引发事故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在保洁过程中须在工作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乙方在工作中给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侵害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 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清洁剂及消杀药品均为环保产品。保洁材料及消杀药品应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应将其所使用的保洁物料清单及质检合格证明交付甲方备案,否则按违约处理。

20. 乙方应按时对所提供的机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减少设备噪音。在使用机器设备时须尽量降低噪音的产生,如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作业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21. 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公司办公区每年免费清洗一次地毯和大理石地面。并免费负责 物业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免费清洗项目大堂和门厅的大理石地面。

23. 乙方不得将保洁服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如乙方转包、分包保洁服务工作,按违约处理,而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违约责任。

24. 乙方指派XXX(职位)为甲方项目保洁服务的现场负责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保洁工作质量并遵守其它相关要求,如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甲方根据《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开具《处罚单》,在每次结算时进行扣除。如果每月每个项目壹仟元的《处罚单》累计超过贰张,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应确保派入甲方的保洁人员的稳定性,如保洁人员辞职或请假,应保证该期间的保洁服务质量,如检查中发现质量下降,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仍未整改的,在当期合同结算时扣除人民币贰佰元整/处(200.00);如因保洁人员辞职或请假导致出现保洁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连续超过3日,仍未整改的,当月合同结算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无故撤离的;乙方人员发生刑事案件导致业户投诉或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转包或分包的;其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均按违约处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4. 甲方及甲方项目每年对乙方的保洁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且甲方或甲方项目有权根据乙方保洁服务质量随时组织评估,如经过甲方或甲方项目评估乙方的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则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服务费扣除违约金后据实结算。

5.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如甲方撤离或业主委员会要求甲方撤离管理区域,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每人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保洁服务费1%的违约金。

8.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差额部分予以补偿并使甲方免受损失。

9.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保洁服务费3%的滞留违约金。

10.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支出。

11.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出现转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拖欠保洁员工资等违约情形,导致甲方涉诉或者被追究责任,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应当由乙方赔偿。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对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与其损失相当的金额而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后可以变更和解除。

2. 甲方物业管理合同被提前解除时,甲方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须在甲方物业管理合同被解除之日前,书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需因此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赔偿责任,但应向乙方结清当期保洁服务费。

3.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 日书面通知对方。

4.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签订新的保洁服务合同。

5.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须在7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结算、物业资料交接等。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未解决之前,双方均应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无实际意义时,甲乙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送达

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等文件资料的,按照下列通讯方式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变更通讯方式,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对己方不利的法律后果。

2. 甲方通讯方式:

邮寄地址:XXXXX

联系人: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XXXXX

3. 乙方通讯方式:

邮寄地址:XXXXXX

第十五条 其它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就本项目保洁服务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均应视为乙方向甲方做出的单方承诺。如若该等文件资料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旨在减轻或免除乙方合同责任时,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3. 补充协议与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5.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修改须双方盖有效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

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二:廉洁自律承诺书

附件三:保洁服务基本信息统计明细

附件四:交接记录

附件五:保洁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

甲方(签章):XXXXXXXX 乙方(签章):XXXXXX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
正在为您加载更多...
© 2016 头条618 www.zz618.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public_r['add_beia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public_r['add_jubao']?> <=$public_r['add_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