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

潇湘晨报 2021-02-25

为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继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2月5日,滁州市司法局、滁州市律师协会印发通知,在全市律师行业集中部署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三个月,主要按照学习教育、对照检视、整改提升三个步骤开展。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各律所例会、学习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扩大会)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项警示教育,组织开展 “以案示警”大讨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律师职能作用发挥,近年来律师违规违法执业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重点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从 12个方面对照查摆,开展自查自纠。

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所属律师事务所督察指导,各律师事务所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全面梳理本所在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内部管理建章立制、规章制度执行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及时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制度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律师事务所要完善决策管理、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入分配、利益冲突、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依制度进行管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督导组将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各律师事务所专项整治活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责令其重新开展;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和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全行业通报批评。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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