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起因婚外情导致的悲剧

胡甲初律师 2021-11-27

男人好色、女人贪财,这便是发生婚外情的大部分原因,但不管是贪财还是好色都只为寻找一时的刺激,并没有几分真情,所以婚外情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就是以惨淡的结局收场,今天要跟大家分析的便是一桩因婚外情引发的凶杀案,男子死于自己的情人刀下。他与情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为何会被情人杀死?

男人叫老刘,1977年出生于郑州,他的腿部有轻微残疾,但他相貌端正,而且脑子还特别灵泛,因此依旧娶到了一个勤劳能干、朴实无华的好妻子,婚后老刘就凭借自己的经商头脑跟妻子开了一家超市,虽然不是什么大型连锁店,但收入不菲,在外人看来老刘也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士。这俗话说得好,男人有钱就容易变坏,这话虽然有些绝对,但大概率上基本如此,老刘也一样。

人到中年生活越过越平淡,与妻子之间也早就没有了当初一起艰苦奋斗的感情,老刘也想给自己的生活增加点新鲜感,老刘经常要开车到当地一家大商场上货,一来二去之间,他便对商场的服务员阿娟产生了非分之想,阿娟,一个三十八岁的俊俏女子,长得肤白貌美、身段妖娆。

阿娟也有自己的家室,丈夫阿强对她百般疼爱,阿娟对丈夫也感情颇深。年少时年轻漂亮的她,身后追求者真是排长队,里面不乏身家富裕的青年,可那时年少的她不在乎面包,一心只追求爱情,为了跟阿强在一起,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甚至不惜与父母撕破脸皮与阿强私定了终身,婚后他们两人也的确恩爱如初,还生下一对儿女。

但生活终究逃不过财迷油盐,婚后没几年,阿娟曾经幻想的美好就被现实击败,阿强家境贫穷,且无一技傍身,只能干些卖力气的体力活,因此阿娟一家经常过着入不敷出的窘迫生活。体验过贫穷的阿娟开始对生活感到厌倦,特别是看到以前不如她的人,比她过得更好,觉得自己不应该过这样的生活,内心愤愤不平。

阿娟贪财,刘某好色,两个各取所需的人很快便走到一起,2018年年初两人便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世人皆知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越想隐藏的东西便越容易被人发现,很快阿娟的丈夫阿强便发现了妻子的异常,在他的质问下,阿娟承认了与老刘的不正当交往。得知自己被人戴了帽子的阿强,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他便跑到老刘的超市去找麻烦。

事情闹得人尽皆知,老刘的妻子虽然很恶心丈夫的行为,但为了孩子她不想这个家就这么散了,她便出面调解了这件事情,在老刘妻子的劝说下达成了协议,约定老刘和阿娟以后不允许见面,且老刘需要赔偿阿娟夫妻十二万元,作为精神抚慰金。显然这笔钱老刘是不愿意出的,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他又没强迫阿娟,为何他要当这个冤大头?

在法律上老刘的这笔钱需要出吗?首先他们这个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规定,有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老刘与阿娟出轨背叛婚姻就是违背公序良俗。除非老刘有侵犯到阿强个人的相关权益,不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出轨暂时在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相关法律责任,只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如果阿强以此为要挟老刘赔钱,很有可能还会涉及敲诈勒索罪,在法律层面老刘的确不用承担这笔赔偿责任。钱没拿到,阿娟的丈夫阿强也因此事与她离婚,阿娟不仅是在情场上失意,连职场也跟着一起遭殃,她的丑事被曝光以后,老板也嫌弃她这个人品行不端,将她从市场赶走,这下阿娟算是落得个人财两空,夫离子散的惨淡下场。

阿娟也因此将这一切都怪罪到了老刘头上,恰好此时老刘还对她心存念想,2020年7月2日傍晚阿娟约见了老刘,他美滋滋地开着车去与阿娟碰面,坐在车上的两人,各怀鬼胎。老刘将车辆停在了一处桥梁下,便提出要与阿娟发生关系的要求,阿娟非常严厉地拒绝,没想到老刘居然对她用强,本就已经心生怨恨的她极力反抗,便于老刘扭打在一起。

在打斗过程中,阿娟拿起车内水杯槽上的白色玻璃杯朝着老刘的头上砸去,老刘被砸后准备起身反抗殴打阿娟,虽然他是个男人,但毕竟上了年纪,而且他腿还有点不灵光,容易使不上劲,最后他没制服阿娟,反被阿娟压在身下。阿娟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刀,毫无理智地捅了老刘,捅了大概四五分钟,当阿娟听到老刘口中说出“不中了”,才意识到自己杀了人。

她立马拨打急救电话,可老刘已经失血过多身亡。阿娟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便去警局进行自首,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阿娟在案发有及时进行救助,且主动进行投案,依法应当减刑,法院一审判决阿娟无期徒刑。

可阿娟面对这样的结果不满意,立马提起上诉,她认为自己是属于正当防卫,以前发生关系是她自愿,但这次是老刘用强,她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才会做出如此冲动之事。按照《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很明显阿娟不是临时做出的正当防卫的措施,不然她不会事先准备好刀具,而且她要证明老刘对她用强才行。

老刘已死,如果她不能对自己的说法举证,就无法构成正当防卫。阿娟和老刘会沦落到这一步,也是他们自己一手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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